关于“启用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 认定委员会印章”的通知
2014-12-3来源:河南轻工业网浏览次数:1587次
豫轻[2014]17号
关于“启用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
认定委员会印章”的通知
各省辖市、直管县(市)轻工行业协会、轻工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:
2014年12月2日,根据《关于成立“第七届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委员会”和“第七届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监督委员会”的通知》(豫轻[2014]14号),为了开展工作,更好的为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服务,经“第七届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委员会”和“第七届河南省工艺美术大
师认定工作监督委员会”研究决定启用“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委员会”印章。
特此通知。
地 址:郑州市纬四路12号
联系人:李尚武 丁仲森 高允翔
电 话:0371-8752035963556200
传 真:0371-63556200
邮 箱:2070763475@qq.com hnsqgyxh@126.com
河南省轻工业行业协会
2014年12月2日
主题词:河南 工艺美术大师 启用印章 通知 抄报: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、省工信厅、省发改委、省国资委等
抄送: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、省陶瓷玻璃行业协会、省宝玉石协会等
河南省轻工业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4年12月2日印发